关于印发《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3年06月15日 15:40    质量办    点击:[]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锡科院发〔202331   

 



关于印发《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内部质量保证

体系诊断与改进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实施办法》经第10次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2023614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诊改工作目的。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深入推进教学诊断与改进(简称诊改)工作,不断提升学校治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依据《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锡科院发〔202330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诊改工作体系。诊改工作坚持以目标为导向、以标准为依据,实施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五个层面诊改,其中学校层面包括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部)。各层面诊改牵头部门制定实施细则,规范相关工作过程,提高诊改工作质量。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部)内部常规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诊改。

第三条 诊改工作途径。诊改以客观、定量化数据为基础,以质量治理服务平台为支撑,按照事前目标标准、事中监测预警、事后诊断改进运行流程,建立诊改报告制度,各质量主体发布诊改周期报告,总结诊改目标标准达成度,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布置下一轮诊改工作,实现质量螺旋式提升。

第二章 诊改周期

第四条 诊改工作周期。学校层面诊改以年度为周期,每月进行监测预警;专业层面诊改以三年为周期,每学期进行监测预警;课程教学诊改以学期为周期,结合课程特点设置监测预警时长;教师层面诊改以岗位聘期为周期,每学期进行监测预警;学生层面诊改以学期为周期,每月进行监测预警。专业、课程建设、教师层面要制定年度目标,每年度进行考核性诊改并撰写诊改报告。

第三章 诊改内容

第五条 诊改目标与诊改标准(以下简称目标与标准)。各质量主体根据第三次党代会目标任务制定目标与标准体系。按照“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五个层面,对目标任务进行工作分解,形成“目标链”和“标准链”(简称两链),使目标由上向下进行传递,标准自下而上形成支撑。

第六条 学校层面两链打造。学校依据第三次党代会目标任务编制专项规划及二级学院(部)规划,形成学校发展目标标准体系。学校目标标准按年度进行分解,并落实到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部)。

第七条 专业层面两链打造。专业建设目标标准要依据学校专业建设专项规划和专业建设标准制定,各专业的目标标准总和,原则上达到或超过学校专业建设规划要求。专业层面两链打造由教务处牵头,会同各二级学院制定。

第八条 课程层面两链打造。课程层面以课程教学为主。课程教学目标标准要依据专业教学标准(人才培养方案)对课程的要求制定。课程层面两链打造由教务处牵头,会同各二级学院(部)制定。

第九条 教师层面两链打造。教师层面目标标准要围绕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相关规划和重点建设项目的要求,以教师岗位聘期任务为主,结合职称评审条件、教学名师和优秀团队(教学、科研)遴选条件,引导教师制定个人发展目标,实现教师专业化发展。教师发展目标要对课程、专业、学校三个层面的目标标准形成支撑。教师层面两链打造由人事处牵头,会同二级学院(部)组织教师制定。

第十条 学生层面两链打造。学生层面目标标准要依据学校“厚植文化底蕴、精湛一技之长、锻造工匠精神”的育人理念、专业教学标准(人才培养方案) 要求及学生个体成长的需求制定,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会同二级学院引导学生制定个人成长计划,实现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四章 诊改实施

第十一条 实施主体。学校层面诊改实施主体是学校,由党委(院长)办公室牵头,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人事处、科技处、质量管理办公室等配合;专业层面诊改实施主体是专业带头(负责)人,专业所属教师参与;课程层面诊改实施主体是教师个人;教师层面诊改实施主体是教师个人;学生层面诊改实施主体是学生个体。各实施主体对诊改工作负主体责任。

第十二条 组织与管理。教务处对专业层面诊改工作负管理、监督、协调责任;教务处对课程层面诊改工作负统筹、监督、协调责任;人事处对教师层面诊改工作负指导、监督、协调责任;学生工作部(处)对学生层面诊改工作负指导、监督、协调责任。二级学院(部)对所属专业、课程、教师、学生诊改工作负组织、管理责任。

第十三条 监测预警。各诊改实施主体负责各层面诊改工作的实施。按监测预警周期,利用质量治理服务平台进行实时监测,对超出阈值的指标进行预警,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实现各层面质量螺旋上升。

第十四条 自我诊改。各实施主体按诊改周期或年度进行自我诊改,撰写年度诊改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目标达成度、存在问题分析及改进措施、下一阶段诊改目标标准等。诊改报告要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措施有力,篇幅原则上不超过 800 字。各层面诊改报告在校内公开发布,各诊改主体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第十五条 质保制度建设。学校制定人才培养质量保证的相关制度,明确人才培养各环节的目标标准和工作流程,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学校建立“学校-二级学院(部)-教师-学生”四级质量保证监控体系,保证教学规范运行。

第十六条 质量文化建设。由宣传统战部牵头,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人事处、质量管理办公室、二级学院(部)等参与,共同开展现代质量文化建设,并将现代质量文化融入校园文化建设。

第五章 保障机制

第十七条 分层推进机制建设。诊改工作采取分层负责、分层管理、分层实施的原则,全面提升内部治理水平,形成优化“8”字形质量改进螺旋为核心的常态化、网络化、全覆盖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第十八条 信息化平台建设。学校建设支撑诊改运行的业务系统和校本数据中心,以服务于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五个层面的质量治理服务平台数据抓取,满足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五个层面诊改需要。信息化平台建设由信息中心牵头,各相关业务部门参与建设、运行、维护与优化。

第六章 激励与问责

第十九条 激励。诊改目标标准建设及达成情况,可以作为评优评奖、聘期考核、职务晋升等的依据。

第二十条 问责。对在诊改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或组织、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相关部门进行问责,并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3614日印发

 

上一条:关于推进诊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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